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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道清淤疏浚施工合同:全面与案例分析

2025-05-28 清淤工程 1859

航道清淤疏浚施工合同:全面与案例分析

航道清淤疏浚工程是保障水运安全、维护航道通畅的重要环节。,此类工程涉及多方利益主体,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因工程量争议、环保要求、合同变更等问题引发纠纷。本文通过分析航道清淤疏浚施工合同中的核心问题及典型案例,探讨合同管理的关键要点,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。


一、航道清淤疏浚合同的核心问题

  1. 工程量争议:计量与支付的焦点 在航道清淤疏浚合同中,工程量的计量和支付程序是争议高发领域。合同双方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、验收标准及支付条件存在分歧,可能导致纠纷升级。例如,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“疏浚后航道长度”“清淤量”等关键指标?若未明确,施工方可能主张按实际挖掘量计算,而发包方则可能要求按设计图纸或合同固定单价结算。

典型案例:上海疏浚公司与交通局签订的航道疏浚合同纠纷案中,双方约定按疏浚后的航道长度计算工程量。法院审查合同后认为,双方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约定合理有效,判决交通局按约定支付款项。此案表明,合同条款的清晰性是解决工程量争议的关键。
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,当事人可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。若合同条款模糊,法院可能依据行业惯例或技术规范判定。


  1. 环保合规性:责任划分与成本承担 航道清淤疏浚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,如泥沙处理不当导致水质污染。合同中若未明确环保责任,施工方可能因未履行环保义务而被追责。例如,施工方是否需承担废弃物处理费用?若因环保问题导致工程停工,损失应由谁承担?

典型案例:广州疏浚公司与港务局的纠纷中,港务局主张施工方未按《环境保护法》要求处理泥沙,法院判定施工方需承担环保处理费用。此案凸显了合同中环保条款的必要性,施工方需提前规划环保措施并明确费用承担方式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要求企业在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。合同中应明确环保责任主体及违约责任。


  1. 合同变更管理:程序与成本调整 航道清淤疏浚工程周期长,可能因设计变更、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调整合同内容。若合同未规定变更程序,双方可能对变更的合法性、价款调整方式产生争议。例如,增加工程量是否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?变更后的工期如何调整?

典型案例:某航道疏浚合同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,施工方主张按市场价调整价款,而发包方坚持按原合同单价支付。法院最终支持施工方,因其能证明变更导致成本显著增加。此案表明,合同需明确变更程序及价款调整规则。

法律依据:根据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(一)》,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,并签订书面协议。若变更导致成本增加,施工方有权主张合理补偿。


  1. 付款与履约风险:预付款与进度款的平衡 航道清淤疏浚合同通常涉及大额资金,付款条款的设计直接影响双方履约风险。例如,发包方是否需支付预付款?进度款支付节点是否合理?若施工方未按时完成工程,发包方可否拒付剩余款项?

典型案例:自然人林某与珠海某公司签订航道疏浚合同,因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尾款引发纠纷。法院虽认定合同因施工方无资质而无效,但仍支持其请求支付工程款的权利。此案表明,即使合同无效,施工方在实际履行义务后仍可主张合理报酬。
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,行为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。施工方需保留施工记录、验收单据等证据以证明履约情况。


二、航道清淤疏浚合同的风险防范建议

  1. 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 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、验收标准及支付条件。例如:
  2. 疏浚量计算方式(如按实际测量、设计图纸或固定单价);
  3. 验收程序(如阶段性验收与整体验收);
  4. 争议解决机制(如方机构复核)。

  5. 强化环保条款与责任划分 合同需明确施工方的环保义务,包括:

  6. 废弃物处理方式(如泥沙运输至指定地点);
  7. 环保审批手续的办理责任;
  8. 环境污染的赔偿条款。

  9. 规范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中应规定变更的触发条件、审批流程及价款调整规则。例如:

  10. 变更需经双方书面确认;
  11. 增加工程量按市场价或合同单价调整;
  12. 工期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。

  13. 优化付款条款设计 付款条款应平衡双方风险,例如:

  14. 预付款比例(如合同总价的20%-30%);
  15. 进度款支付节点(如按工程完成百分比);
  16. 逾期付款违约金(如每日0.1%-0.5%)。

  17. 完善争议解决机制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途径,例如:

  18. 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;
  19. 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或诉讼;
  20. 明确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。

三、典型案例启示

案例1:工程量争议的解决路径 在某航道疏浚合同纠纷中,施工方主张按实际挖掘量结算,而发包方要求按设计图纸支付。法院委托方机构进行工程量复核后,判决双方按实际测量结果结算。此案表明,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可能导致额外成本,双方应提前约定争议解决方式。

案例2:环保责任的法律后果 某施工方因未妥善处理疏浚废弃物被环保部门处罚,发包方以施工方违约为由拒付尾款。法院认定施工方需承担环保责任,但发包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,故需分担部分损失。此案提示,环保条款的完整性对双方权益至关重要。

案例3:合同无效后的权利救济 自然人林某因无施工资质签订航道疏浚合同,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,但因其已完成施工并提交验收单据,法院支持其请求支付工程款。此案表明,施工方应重履约证据的保存,即使合同无效也可主张合理报酬。


四、

航道清淤疏浚施工合同的管理需兼顾法律合规性与商业可行性。合同双方应通过明确条款、规范程序、强化履约监督等方式,降低纠纷风险。,施工方应重资质合规性,避免因合同无效导致权益受损。随着《长江保护法》等政策的推进,航道工程的环保要求将更加严格,合同条款设计需与时俱进,推动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。